天妃灵应之记碑
《天妃灵应之记》碑为郑和在明德六年(1431年)第七次下西洋时建立,是现存惟一详记郑和下西洋的实物史料。
林轶南
大明宣德六年(公元1431年),正使太监郑和、王景弘和副使太监李兴、朱良等人在第七次出使西洋前夕,寄泊福建长乐以等候季风开洋,在重修长乐南山的天妃行宫、三峰塔寺并新建三清宝殿之后,镌嵌《天妃灵应之记》碑于南山宫殿中。碑以黑色页岩为料,高1.62米,宽0.78米,厚0.16米。碑额书有小篆“天妃灵应之记”六字,其中二字残损。字框的上端及两侧阴镌线刻如意云气纹。顶端正中涌出一轮圆月。石碑正文四周镌刻着缠枝蕃莲花纹。正文楷书直下计31行,首行68字,全文共1177字,除9字磨损外,尚可完整辨识。碑文记述明永乐三年至宣德六年(公元1405年~1431年)间,三保太监郑和奉使统率远洋船队百余艘,以先进的航海技术七次下西洋的经历。这是研究郑和下西洋价值很高的实物史料。抗日战争爆发,为免遭战争破坏,特将此碑运至南平市保存。战后运回,移到现长乐师范附小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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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建碑亭加以保护。现移置长乐市南山郑和史迹陈列馆内。 福州老建筑
2006年作为圣寿宝塔的附属文物,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福州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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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拓印(来源:福建省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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