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已经施行的《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阅读全文:]
摘要: 2006年6月3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5月10日废止。[阅读全文:]
摘要: 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阅读全文:]
摘要: 该文件未公开全文,仅可通过福州日报等官方媒体的报道了解内容。参见《明确了!福州文物保护这样做!》、《福州进一步规范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阅读全文:]
摘要: 2021年9月7日公布新增4处。[阅读全文:]
摘要: 根据2021年5月28日公布的《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传统风貌建筑”是指未公布为文物、历史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和建成历史,能够反映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对整体风貌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古厝城楼、骑楼、土楼寨堡、廊桥古道、店铺作坊、文庙书院、厂房码头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高新区2022年10月26日公布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10处http://fzgxq.fuzhou.gov.cn/zfxxgkzl/gwhwj/qtwj/202210/t20221028_4458503.htm[阅读全文:]
摘要: 2020年11月24日公布新增4处。[阅读全文:]
摘要: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阅读全文:]
摘要: 2020年1月20日公布新增1处。[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