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已由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内国有企业房产。 第二章 租赁业态要求 第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应当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同时符合街区业态定位。 第四条 本市历史文化街区鼓励引进业态: (一)三坊七巷: 1.南后街鼓励引入传统老字号、地方特色旅游产品、工艺品、手工作坊等特色商业和文化休闲业态;适当引进具有福州特色的餐饮、食品或国内外知名品牌餐饮等业态(其中餐饮、食品类比例不超过30%); 2.坊巷院落鼓励引进文化展示、阅读空间、动漫体验、创意设计、民俗体验、商务金融、影视创作、众创空间等文化类业态,辅以部分客栈民宿和咖啡、茶社等休闲轻餐饮类业态; 3.吉庇路、光禄坊、澳门路、安泰河沿岸鼓励引进酒吧、咖啡屋、茶社、烘焙、时尚餐饮、酒店、娱乐等业态; 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阅读全文:]
摘要: 2006年6月3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5月10日废止。[阅读全文:]
摘要: 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阅读全文:]
摘要: 该文件未公开全文,仅可通过福州日报等官方媒体的报道了解内容。参见《明确了!福州文物保护这样做!》、《福州进一步规范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阅读全文:]
摘要: 2021年9月7日公布新增4处。[阅读全文:]
摘要: 根据2021年5月28日公布的《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传统风貌建筑”是指未公布为文物、历史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和建成历史,能够反映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对整体风貌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古厝城楼、骑楼、土楼寨堡、廊桥古道、店铺作坊、文庙书院、厂房码头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高新区2022年10月26日公布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10处http://fzgxq.fuzhou.gov.cn/zfxxgkzl/gwhwj/qtwj/202210/t20221028_4458503.htm[阅读全文:]
摘要: 2020年11月24日公布新增4处。[阅读全文:]
摘要: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阅读全文:]
摘要: 2020年1月20日公布新增1处。[阅读全文:]
摘要: 2023年12月5日公布新增2处。公布时间名称地点备注2023年12月黄英墓起步镇起步村平岗 2023年12月黄正纲墓起步镇起步村平岗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