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森林工业局
一、建筑名称:福建森林工业局办公楼
二、建筑创建:
本建筑创建于1954年,福建省建筑设计院设计。
三、建筑衍变:
1957年初,中央将福建森工局下放福建省领导,归口省林业厅。文革中发生大规模机构变化,本建筑也被“划拨”给其他单位使用。
目前本建筑的使用单位为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四、建筑形态:
福建森林工业局办公楼位于湖东路,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流行的“社会主义内容、民族风格”建筑。建筑平面呈一字型,青砖砌筑,高三层,底层墙石砌,二三层墙为砖砌。墙面处理上为现代主义夹杂苏式新古典主义手法;屋顶为歇山式筒板瓦屋面,檐口斗拱、雀替、脊兽等,均严格按照清朝“工部营造则例”设置。立面中央设三开间两层高门廊,柱间设置象征性雀替等民族符号,但整体比例则仍类似当时流行的苏式新古典主义风格。
五、技术数据:
【所在位置】湖东路
【建筑名称】福建省林业厅森林工业局办公楼
【建筑质式】砖混结构
【建筑质量】基本完好
【建筑年代】1954年
【性质功能】行政办公
【建筑形式】社会主义内容,民族形式
【建筑作者】不明
【建筑规模】占地面积560平方米,长度46米,宽度15米,层数3层,高度12米
【建筑环境】周边建筑环境:独立完好。
【所有单位】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使用情况】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价值评估】福州仅有的“社会主义内容,民族形式”的建筑。
六、其他资料:
1、福建省森林工业局
1953年4月,省伐木公司与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福建省公司(简称省煤建公司)在木材产区的机构合并,成立福建森林工业局。负责全省木材生产、收购、供应业务。属中央派出机构,实行中央与省双重领导。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计划、财务、木材生产、调配、林产工业等科(室)。与此同时,省煤建公司在木材销区的机构人员单独划出。成立省木材公司,归商业厅领导。同年7月,划归福建森工局领导。1954年3月,省木材公司并入福建森工局,与调配处合署办公,对外保留省木材公司牌子。1956年11月,福建森工局将计划、财务、基建、林产工业等科改为处。调整后的机构是: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室、劳动工资料、劳动保护科、保卫科和计划财务、生产、调配、供应、林产工业、基建处,编制143人。1957年初,中央将福建森工局下放福建省领导,内部机构作了调整。撤销供应处,恢复省木材公司;人事室与保卫科合并,成立人事教育处;劳动工资与劳动保护科合并,成立劳动工资处;保留原来的办公室、监察室、计划财务、生产、调配、林产工业、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