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历史版本 | 下一历史版本 | 返回词条 下池闾山大法院 [下渡街道下池妇委会·清代]原于仓山区下池南侧,为木结构,面积仅留约12平方米,面阔三间,进深二间,悬山顶,后改建于池上水榭。2000年菖蒲棚屋区改造,填平下池,保留该寺。现寺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坐东向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