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兴洋行(荷兰领事馆)
荷兰驻福州领事馆始设于清同治二年(1863年),馆址设在今梅坞顶福州仓山影剧院,领事馆级别为副领事级。
根据陈兆奋的研究,荷兰领事馆座落于麦园路,建于清光绪年间。民国时期为太兴洋行使用。1956年拆改建成仓山影剧院。主楼1幢,占地8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30.58平方米。
从《外事志》中查得,清末、民国初,荷兰领事有:
高士威 | John C.Oswald(署,1897年授领事) | 光绪十五年十月(1889年11月) |
高士威 | J.C.Oswald | 民国元年(1912年) |
白 兰 | H.S.Brand(代) | 民国19年6月(1930年6月) |
其中的J.C. Oswald,根据《Chinese Maritime Customs Project Occasional Papers No.2》的记载,全名为John Charles Oswald,是一名英国商人(茶叶经纪人),在福州的活动时间从1880年代至1929年,开办有著名的“太兴洋行”。(原文:Many of the objects displayed here relate to J.C. Oswald, a British tea-broker in China from the 1880s until 1929, and his business, Bathgate & Co., based in Foochow.)
注:“太兴洋行”中译名“Tai Hing”,英名“Bathgate & Co. ”、“Battegay”。
在哈佛大学、布里斯托尔大学的历史照片集中,都可以寻找到太兴洋行的照片,并注明为“J.C. Oswald先生住宅”,该建筑很可能就是荷兰领事馆。
有趣的是1893年拍摄的这张“大雪后的太兴洋行”,证明了处于亚热带的福州,也曾有过如此寒冷的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