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礼堂
一、建筑名称:福建省政府礼堂
二、建筑创建:
此处原为闽浙总督署,民国为福建省政府大堂,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改建为会堂,1952年再次改造,由福建省建筑公司设计施工。
三、建筑演变:
1969年韩先楚任“福建省革委会”主任,将“省人民政府”迁往屏山下华林路,此地交由省工交系统使用,礼堂作为电影院使用,仍称“省府礼堂”;
2010年省府礼堂改称“榕城歌剧院”。
四、建筑形态:
福建省政府礼堂位于省府路1号院内,单层砖木结构,木桩基础,高12.29米,建筑面积2809平方米。正面朝南,前出五开间门廊,四根希腊陶立克柱式;上部三角山花,浮雕简单,中央有类似国徽的图案;堂内门、窗扇、楼梯扶手等均以楠木制造,首用钢窗。设座1200个,为当时全市用材最奢华的礼堂。
【1933】
五、技术数据:
【所在位置】省府路1号院内
【建筑名称】福建省政府礼堂
【建筑质式】砖混木桁架
【建筑质量】基本完好
【建筑年代】1953年。
【性质功能】会堂
【建筑形式】苏式古典主义风格
【建筑作者】福建省建筑公司
【建筑规模】占地1363平方米,长约100米,宽24米, 高12.29米,建筑面积2809平方米
【建筑环境】周边绿化环境良好,门前有两大榕树。
【所有单位】国民政府
【现有产权】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使用情况】榕城歌剧院
【价值评估】宋代以来官署所在地,清代闽浙总督府,民国时期至1969年省政府所在地。现代建筑风貌保存完好,建筑与古树形成完整的院落空间,环境优美。是研究福州近现代城市发展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