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群路闽海关税务司公所
一、建筑名称:闽海关税务司官邸
二、建筑创建:
据《福建文史资料·第十集(闽海关史料专辑)》载:光绪三年(西元1877年),闽海关为新任税务司在此按年租每亩85元租价租得空地3.603市亩(原始租金数目,其中英国领事馆部分为70元,天安铺部分为15元),还购置了一些房屋暂用,耗关平银5133.33两。 在光绪十七年(西元1891年)出版的《Map of Foochow》中,本建筑被标为“副税务司”,可见最晚光绪十六年(西元1890年)此处已变更为副税务司官邸。在民国十九年(西元1893年)闽海关出版的宣传文件《闽海关十年记》所附的粗糙插图中,结合光绪十七年的地图,我们认为其中标注“副税务司公所”的建筑就是本建筑,即本建筑此时确实是副税务司的官邸。 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闽海关将本建筑拆除重建,耗关平银20536.29两,再次成为税务司的官邸。 火燄山按:目前所发现的原闽海关员工关于本建筑的回忆录中,均明确指出本建筑为税务司官邸,同时此时的副税务司官邸也经副税务司林占鳌的后人人确认位于立新路5号,说明本建筑民国中后期确实是税务司官邸而非副税务司官邸,如此,则本建筑在此期间曾经多次调整其居住者。根据高职位优先的惯例,加上民海关建设不断的事实,我们认为:本建筑始建时确实是税务司官邸,但在此后数年,随着新的税务司官邸落成,相对“陈旧”的本建筑就改为副税务司居住;并且很可能随着新官邸的增加,本建筑居住者的职位还会继续下降,这从副税务司官邸也迁出本建筑可以证明。可能到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以后附近地价渐趋昂贵,闽海关另占新址有了困难,故将比较“陈旧”但地段绝佳的本建筑改建,再次作为税务司的官邸。 三、建筑衍变: 1949年后,本楼随闽海关为新政府接收, 为西式二层楼房(带地下室)。 闽海关税务司公馆位于仓山乐群路12号(原为乐群路6号),为闽海关税务司的住所,属于闽海关财产。
公馆建筑为砖混结构,两层带地下室,面宽七间,进深六间,平面为典型的殖民式柱廊平面,但在立面上柱廊不发券。目前该建筑的外廊大部分被居民用红砖填砌,与原有的混水柱廊形成鲜明的色彩对比,形成比较别致的效果。
在仓山,闽海关另有其他几处关产,分别为: 乐群路12号 - 闽海关税务司公馆 海关埕18号 - 闽海关税务司办公楼(即闽海关新办公楼,2005年因建南江滨大道,决定另址重建,原建筑被拆卸。如今南江滨大道已通车甚久,但尚未听说重建工作的任何进度) 立新路6号 - 传说为闽海关某任“关长”的住宅,可能是某高级官员的私宅;
【所在位置】乐群路12号
【建筑名称】闽海关税务司公馆
【所有单位】闽海关
【建筑设计】不明
【建筑施工】不明
【建筑年代】始建于1877年,现建筑为1926年重修
【建筑质式】砖混结构
【性质功能】居住
【建筑形式】殖民地柱廊式
【建筑规模】占地面积475平方米,长19米,宽25米,高15米,地上2层地下1层
【建筑环境】主体建筑位于山坡上,地势较高,面临闽江,视野开阔,景观良好。院内植被绿化较为丰富,正门前古榕一株直径可达1.7米,后院植被众多。
【建筑质量】轻微破损
【当前所有】仓山区房管局
【使用情况】福州外贸职工宿舍楼,以及部分其他人员。
【建筑说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根据不平等条约全国各通商口岸的海关税收交外国人管理,各海关设立税务司,全国海关由总税务司掌管。各海关正副税务司、帮办等头目均由外籍人员担任,由海关总税务司任免。光绪三年(西元1877年),新任税务司在仓前山乐群路租得空地建得闽海关税务司公馆。首任税务司是英国人华德。
【价值评估】建筑规模较大,造型较佳,结构完整,保存完好,资料完整,是研究福州近代史、建筑史的实物资料。